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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提單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一、不同情況下電放提單的操作 1.不簽發(fā)提單 1)承運人將把所有人的提單副本發(fā)送給貨運代理; 2)貨代將提單復印件傳真給托運人確認; 3)發(fā)貨人確認后,填寫放電申請表,發(fā)給貨代;(這句話經(jīng)常用在卸貨申請表中:請在不出示正本XXX提單的情況下,將貨物釋放到conscioushere-below。(XXX代表承運人名稱或貨運代理名稱)-請將此票交付給下載項下的收貨人,無需提交XXX公司的正本提單) 4)貨運代理將放電申請表發(fā)送給承運人; 5)如果承運人同意電放,電放函或電放號將在貨物裝船后由貨代傳送給托運人; 6)托運人將電放函或電報號碼發(fā)給收貨人,收貨人憑電放函或電報號碼和提單復印件到目的港承運人代理處提貨。 2.船東提單電匯,貨代出具正本提單 這種情況下,承運人會將提單復印件發(fā)給貨代確認,提單上的托運人填寫貨代名稱,收貨人填寫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確認后,貨代申請放電;如果承運人同意,將電傳信函或電傳號碼發(fā)送給貨代;最后,貨運代理在目的港的代理從承運人在目的港的代理處提貨。 另一方面,貨代公司向托運人出具貨代提單正本,提單上的托運人填寫托運人姓名,收貨人填寫目的港收貨人姓名,目的港收貨人憑提單正本向貨代公司的代理人提貨。 3.正本提單由船東簽發(fā),貨代提單由電傳放行 操作基本和上一個差不多。這里承運人簽正本提單給貨代,提單上的托運人是貨代,收貨人是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貨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憑正本提單提貨。 貨代和托運人使用電傳,收貨人憑電傳信函或電傳號碼在目的港向貨代的代理人提貨。 二、下列情況不適合放電操作 1.付款方式是信用證或托收; 2.指示提單或空白提單。 |
長和運雙清專線/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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